關于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和破壞公共消火栓行為的公告
來源:孝感自來水
發布時間:2016/3/2
關于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和破壞
公共消火栓行為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公共消火栓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公共消防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設與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將對違法違規使用、破壞公共消火栓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和嚴厲打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共消火栓實行專管專用,非火警取水應定點和計量繳費。
城區公共消火栓的日常管理由市自來水公司負責。除滅火救援或消防演練外,未經市自來水公司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動用。非火警確需使用公共消火栓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事先報經市自來水公司同意,并按規定使用和按時繳付水費。
市政、園林綠化、環衛等單位需從公共消火栓取水的,應在市自來水公司指定的取水點處定點取水,并安表計量,按實際用水量計收水費。在定點取水點以外的范圍取水或超范圍用水的,按違章用水追究使用單位的責任。
二、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使用和破壞公共消火栓行為。
市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對下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行為實施查處:
?。ㄒ唬p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ǘ┞駢?、圈占或遮擋消火栓;
?。ㄈ┢渌麚p壞消火栓、妨礙消火栓正常使用的行為。
三、依法懲處盜竊用水行為。
任何未經市自來水公司同意、擅自從公共消火栓上違章取水的行為,均屬盜竊用水。對于從公共消火栓盜竊用水的單位或個人,經查證屬實的,市自來水公司將按以下方式追繳盜用水水費:
盜竊水量能夠查明的,按查證的實際盜竊水量認定。無法查明的,依據盜竊用水管道的公稱流量,居民生活用水按不少于60天、每日不少于2小時認定盜竊水量,非居民生活用水按不少于180天、每日不少于6小時認定盜竊水量;有證據證明少于上述天數的除外。
盜竊用水金額按認定的盜竊水量和盜竊用水實際用途所對應的水價計算確定后,盜竊用水的單位或個人須限期向市自來水公司足額賠償;造成消火栓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應同時賠償其修復或更新費用。盜竊用水金額較大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實行公共消火栓違章使用信息舉報和獎勵制度。
公民有保護公共消火栓的義務,發現損壞、埋壓、拆除或違章使用公共消火栓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并向市自來水公司或公安消防部門舉報。為鼓勵廣大市民積極舉報舉證,對第一時間舉報和舉證從公共消火栓違章取水的信息、經核實準確的,市自來水公司將按實際追繳水費額的10%對舉報人給予獎勵(稅前);同時,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
市自來水公司 2897188(24小時供水熱線)
2831712(稽查科)
市公安消防支隊 96119
孝感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孝感市公安消防支隊
2015年2月16日